实力担当!信用担当! 驰承蝉联三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拓展两个市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推广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并共同制定了《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政策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2019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提出“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
信用评级是大企业必不可少的资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资质就成为其增强综合实力的附属品,代表荣誉。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则是必需品,能为其完善体系证明实力、招投标加分、获得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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