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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项目申报

文章出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人气:1389 发表时间:2022-12-08

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该软件产品实现首次销售后1年内审定到账额的30%给予资助,销售合同的审定到账额不低于100万元,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申报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12-15 至 2023-01-16 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12-19 至 2023-01-19 18:00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上,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申报单位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申报前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2)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上年度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
(三)首版次软件实施地在深圳市内,符合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确定的支持方向。
(四)首版次软件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登记的产品开发完成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权利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权利人,且须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五)首版次软件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包括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打破国外市场垄断;功能或性能在现有同类软件中具有明显技术领先优势、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运行安全可靠;已实现首次商业化应用,具有可预见的广泛应用价值或在某一重要领域具有关键支撑作用。
(六)首版次软件已实现销售并完成交付,且是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
(七)首版次软件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八)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申报流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预审——申请人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抽查)、查重等环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资助计划——专项资金下达和拨付。


本次推送申报项目仅供参考,实际扶持情况以政策制定部门最终解释为准。
详询可联系驰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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